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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sir說過:
"殺人放火金腰帶 造橋鋪路沒屍骸
社會不該是這樣的 做人不該是這樣的"

but 重點來了 
是的 現實就是這樣的
請認清這個社會

現在這世界連幫人都要執照了呢!不然就要準備好330萬喔~
所以說啊 以後看到有困難的人千萬不要去幫喔!
除非你有助人執照歐!
沒有的話也要確定不會發生意外歐~
不然就等著賠錢吧~
最高法院的法官都這樣判了 我想台灣法官比立委還"強"啊
大法官都這樣腦麻了 lol
這世界變啦 其實早就變了 只是我們一直在逃避不敢面對

反正呢 好人不長命囉
大家來當壞人吧!
走 一起去擄人勒索搶銀行吧
這樣就有前去東南亞金三角當大亨嚕
下輩子不愁吃穿唷

想幹很久了 只是一直懶的打
正好剛寫完上一篇順便來小靠北一下
哇勒幹~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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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lamaz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